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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调研公告

来源:     阅读次数:228     发布时间:2026-05-22

关于采购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调研公告


持续加强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我院拟采购社会组织服务协助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特公开进行本项目市场调研。 

一、项目名称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健康宣教与科普推广

面向辖区育龄妇女、备孕人群、孕产妇、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三病防治及母婴阻断知识科普工作。破除群众认知误区,提升全民主动筛查、规范干预的意识和依从性。

(二)重点人群筛查动员与干预

针对辖区流动育龄人群、高危行为人群、生活困难人群等筛查薄弱群体,开展动员和入户排查工作。督促高危人群定期筛查、规范干预。

(三)阳性个案精细化管理服务

协助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三病阳性孕产妇及新生儿个案管理工作

三、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会组织要求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具备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服务人群有一定的了解,有开展相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验。

(二)社会组织需登记(民政、工商)注册,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三)民政登记社会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登记证明和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四)接受金牛区妇幼保健院的质控、培训

(五)杜绝开展工作弄虚作假。

(六)定期将开展工作情况、工作简报整理上报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七)保护管理对象隐私,不得将信息公布、发表、出售给人。

(八)未完成工作,终止该项目,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不予转账。

四、报名递交资料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一)公司简介;

(二)有效资质材料;

(三)社会组织年检的法人证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该项目报价等事宜,则无需提供此授权书);

(六)相关业绩证明;

(七)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提供相关其他材料;

(八)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

邮件以公司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五、调研时间

2026525-2026622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8935876 (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1406353267@qq.com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号金牛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