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政策
成都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年”缴纳参保费用的人员。主要指在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学生;具有成都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未满18岁的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具有成都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一、成都市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条件
入、出院时均处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缴纳第二年的参保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以当年的管理部门政策文件通知为准)。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依据其参保缴费“档”不一样,就医医院级别差异,其报销比例也有差异。其统筹基本基金报销标准为:【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诊疗项目需首先自负的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另购买了大病医疗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大病医疗报销政策。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三、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情形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因美容矫形、养生保健、健康体检、生理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存在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可出具无三方责任或肇事逃逸未获得赔偿等的情形除外)、医疗事故、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的情形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四、成都市新生婴儿参保政策
依据新生婴儿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出生在180天内的新生婴儿,可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儿童档(俗称的少儿互助),此期间内参保的新生婴儿,无待遇等待期,即参保即享受待遇支付标准。逾期参保缴费的有90天待遇等待期(即参保缴费开始计算,第91天才可享受报销政策)。参保待遇计算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五、报销时限
12个月内完成。
六、住院报销流程
办理入、出院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身份验证、刷卡(或凭证)登记即可完成联网报销。参保患者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即可。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医保办宣
2025年5月